违法携带外汇出入境的行政处罚
zhao | 28 二月, 2010 22:24
出境旅游携带外币,应遵守国家外汇及海关监管的相关规定。法律允许出入境人员在规定数量内携带外币进出境。
外币及有价证券属于国家限制出入境的物品。携带外币出入境,应当按照《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申报。违法携带外币出入境行为的表现形式多样,有绕过海关走私出境,也有对外币现钞进行伪装或利用特制工具藏匿企图通关的,还有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对于违法携带外币出入境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应当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罚款。未构成走私的其他违法携带外币出入境的行为,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由海关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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