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珂律师

赵珂律师代理的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一审胜诉

zhao | 23 十一月, 2009 11:38

1996年,C公司派遣员工AB公司工作,B公司系外国企业驻成都的办事处。20092月,B公司以员工A严重违纪退回C公司,C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A因此提请仲裁,请求B公司、C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休年假的补偿金、补缴社保费差额等。  (查看全文)

社会保险费缴纳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几大误区

zhao | 23 十一月, 2009 11:33

误区一:单位向员工支付高于同等行业同等岗位水平的工资,而不为其缴纳社保费,初衷是避免员工流动社保手续频频转移的麻烦。

 

结果很可能事与愿违,高工资不能替代单位缴纳社保费的法定义务,高出的工资系单位自愿给付,给了白给,社保费还得补缴,单位还有被劳动保障部门追究行政罚款的高额风险。

 

误区二:单位与员工协商不交社保费,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全数发放给员工个人。

 

这样的协商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员工有权要求单位重新补缴社保费,单位还有被劳动保障部门追究行政罚款的高额风险。 (查看全文)

自我介绍

zhao

阴差阳错的四年本科,让我这个门外汉对法律渐生情愫,他追崇公义、美善的品质更是让我求知若渴,四年又三年,我不舍告别了单恋长达七年的研修生活。学有小成之后,我带着寒微的嫁妆——司考证书及研究生学历证书,与倾慕多年的律师职业定下终生。经历过入行时新妇般的茫然与困惑,经历过公堂内外强硬与柔韧的对抗,更经历过委托人对我年龄的疑虑到其后对我专业的信服,现在的我更加沉稳,更加睿智,更加勤奋,更加专业。对法律的爱慕将一如既往地指引我前行,一生维护律师职业的体面与尊严。
我的联系方式:138806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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