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办证纪实
zhao | 25 九月, 2009 15:31
公元2009年9月24日星期四(农历己丑年八月初六),我和石头前往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传说中的婚姻登记处在东大街天王珠宝附近,我们到那儿四处张望也没能把婚姻登记处的铭牌从花花绿绿的沿街店招中揪出来,有点儿小挫败。幸好我还有张讨巧的嘴巴,接连问了四个商家,总算为我们指明了光明的道路。四川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内就潜伏着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去右拐走到WC再左拐,登记处的小小红色铭牌就映入眼帘。 (查看全文)
中国式的程序正义(原创)
zhao | 16 九月, 2009 21:30
近期代理的几个案件在诉讼或仲裁进程中都遇到了小插曲,就对方代理人不尊重程序的作法我颇有些微词,于是提出了程序异议、发表了力挺程序正义的意见。法庭与仲裁庭显然都乐意尊重我表达异议的权利,但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程序瑕疵无关痛痒、只要是为了保障实体正义一定幅度的程序变通都是可为的,于是出现了这些让法律匪夷所思却让我司空见惯的结果:举证期限外提交的证据可以毫无障碍的参加质证,已经提交并送达的自认陈述或证据可以随时撤回,抗辩主张可以在开庭后任意提出。 (查看全文)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司法解释的权威解读
zhao | 04 九月, 2009 12:32
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合同效力的认定对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维护房屋租赁市场交易秩序稳定意义重大。司法解释在准确判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基础上,确定了认定合同效力的原则:一是限定无效合同的范围。司法解释仅将违法建筑物租赁合同、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认定为无效。在违法建筑物范围认定上,确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二是对欠缺生效条件合同效力的处理上,采取了补救性的措施,即当事人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就认定合同有效。 (查看全文)


引用 (0)




